省级补贴情况

       “企业上云”项目奖补资金,  包括省“企业上云”服务平台上审批通过的“企业上云”项目补助资金和星级上云企业奖励资金,以及其它“企业上云”项目补助资金。其中,“企业上云”项目按照年化合同额的15%比例进行补助支持,由各地按照实际情况填报补助总额;五星级、四星级、三星级上云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。

区级补贴情况

    鼓励企业上云,当年度获评省五星级、四星级和三星级“上云”企业,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奖励

申报要求

1.申报单位应在江苏省内注册,具有独立的法人。单位注册时间:平台和星级上云企业类不少于1年、标杆工厂类不少于3年。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,运营状况良好,在本行业/领域或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信用。

2.申报项目应满足相关建设指南要求。

3.申报单位应具有专业化的团队和人才支撑。

4.三星级上云企业: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(工业互联网平台)的形式上云,应用基础云服务及工业APP,将基础、设计、生产、物流、销售、服务等业务和数据向云端迁移,实现降本提质增效。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: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(工业互联网平台)、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。四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高耗能设备、通用电力设备、新能源设备、智能装备等工业设备上云,结合边缘侧对数据处理和分析,实现设备管理、数据监控、决策优化等;五星级上云企业应基于基础云服务和设备上云,进一步应用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,实现市场分析交易和预测、产品/设备远程监控与运维、产品质量管控及工艺优化等基于“数据+模型”的创新应用。

5.企业可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,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,四星级,五星级中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。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,可申报三星级,四星级上云企业中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。已评定为三星级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,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。申报企业所填报的各项云服务均已连续使用不少于三个月,且申报时仍在使用。上云投入:三星需要达到3万四星需要达到10万,联网生产设备达到150万五星需要达到30万,联网生产设备达到200万上云系统已上线至少3个月,建议6个月上云系统内数据累计体现3个月。